為了要改動狄偉角色,劇本的架構需要重新組織過來。時已是十一月,離拍攝的時間還有個多月,未有第一稿始終講不過去。當中又牽涉了編劇司徒錦源的檔期。事緣司徒因為杜琪峰的急召,要回巢幫手,被逼放下了我們這邊的工作。這本來不是我要憂慮的問題,因為司徒是瑞大力保薦他當編劇的,責任是在瑞那邊,這事似乎令他非常尷尬,因現在正是需要搏殺度稿的時候。幸好後來鄒凱光加入編劇行列幫手,追回了不少時間,未至於令《狗咬狗》因劇本的倉促而失諸交臂,在此借機會感激Matt的幫忙。
因為這個問題,司徒曾經多次向我表示歉意,我雖然為此受了一點苦頭,亦有人向我投訴,但我其實並沒有將此事擺在心裡。所謂「良禽擇木而棲」,沒有甚麼好埋怨的。正如司徒對我解釋——
「Sam,對唔住,我沒有辦法,一定要回去杜Sir那邊幫手!」
我還挖苦他——
「不要緊,我明白的。我也希望有朝一日你回去對杜Sir解釋:杜Sir,對不起,我要回Sam那邊幫手!」
我渴望成為一個講道義、胸襟廣闊的人。但我並不要求別人跟我的想法一樣。畢竟電影圈是一個名利場、英雄地,正是利字當頭,道義胸襟值不了多少錢。我這樣做,只不過我感覺自得其樂吧了!至於是否因為這種性格會成為自己事業的絆腳石?我卻沒有刻意去改變它。反正「性格決定命運」,沒有甚麼好改變的。
不過,說到劇本,今次的製作確實令我吃了不少苦頭。
眾所周知,日本人是很講求紀律、規矩的民族,做甚麼事情都要求有板有眼的,電影製作當然也不例外。例如,日本本土的電影,假如完成了拍攝稿,分派了給有關的台前幕後工作人員後,除非是有一個很大的理由或者是偶發性事故,他們是極少去改動的。我的公司的製作,除了電影外,包括廣告及電視台特輯,絕大部份是和日本合作,順理成章,行使的製作方式也是以日式為本。例如我們之前拍的電影,最低限度也出了第三、第四稿,經日本方面的投資公司同意了以後,才開始拍攝。這種荷里活式的製作程序當然有其優點——每個工作崗位的人員都很清晰地知道整個製作的要求是甚麼。這樣,當投資越大的時候,它所出現的誤差便越少。當然,照搬日本的一套製作模式在香港應用是行不通的。香港的電影製作是以靈活見稱,好處是能夠因應香港不充裕的拍攝條件而去變化,壞處便是給人一種雜亂無章的感覺。從嘉禾時代開始,我做過了許多港日合作的電影,當中有許多成功的例子;也有許多「反面教材」。直至到了自己搞港日合作的時候,我知道自己的首要任務便是要成功磨合港日兩地的優缺點。例如在劇本方面,我依然是要求最少出三、四稿的,但是在拍攝的過程中——假如構思到比原來的點子更好的話,我絕對容許加添進去。
《狗咬狗》的問題卻不同,陳冠希簽定了,李璨琛簽定了,主要演員、工作人員簽定了……然而,我們依然沒有一稿完整的劇本。
藝博的監製米山紳是日本舊派的電影人,對於電影還有個多月開拍,卻依然沒有第一稿,當然心急如焚,每一天都打電話來催稿,並加以責備。這個也不能怪他,實在是我們這方面的問題。我原意是無論如何叫編劇先寫一稿「應酬」他們,可惜編劇也用同樣心態「應酬」我們,製片阿錢讀完以後告訴我:
「寫得太差了,我唔敢俾你睇呀!」
阿瑞為了編劇的問題,不停地道歉,並告訴我他們「構思」中的情節。我嘗試跳進他的腦海中把他的構思整理一下,再冷靜地思考——現在「腹背」受敵,再等編劇出第一稿簡直是遠水不能救近火……。於是決定把瑞所口述的情節再加添自己的構思,連夜寫了十多二十頁的「細分場」,然後寄給米山,我押上了多年來的信譽,並承諾會盡快寄完整的一稿給他們。米山讀了分場後,覺得滿意,並敦促我快點交稿,事情才得以平息下來。不過,今次劇本帶給我的煩惱其實一直延續至電影拍攝完畢也沒有解決。劇本邊拍邊改,我一方面要分析瑞他們的新構思,從中決定取捨,避免劇本走錯了方向;另一方面,我又要把新的情節解釋給米山聽,嘗試說服他接受。漸漸地,他已經變得「消化不良」,幸好後來日本方面在看完了電影的初剪版本後,一致讚賞,否則的話,這個「鑊」看來是揹定的了!
其實,不單是日本方面的投訴,香港方面的投訴更加厲害——錢訴說沒有完整的劇本,根本不能編排拍攝日程,影響到和演員度期的問題;找外景的執行製片子健和老鬼傑大吐苦水,沒有明確場景的要求,不知道如何開始搵景;美術總監阿銀不知道如何配合挑選甚麼衣服、甚麼陳設……。劇本的不完整亦直接增加了製作的成本——沒有明確的指引,製片組在和對手討價還價的過程中,亦變成處於被動的位置。
正如之前提及過一樣:劇本的問題似乎延續至鄒凱光的加入才得以解決。


